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质量标准与评价探析

[日期: 2012-08-31 ] [点击数: 591 ] 来源: 教育与职业2011年第36期   作者:

教师社会(企业)实践既是深化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的必由之路。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不仅要具有传统意义上的专业理论知识,更要具备专业所必备的实践技能和职业岗位(群)所需的职业能力,同时也要具备课程设计与实施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明确要求专业教师要进行社会(企业)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如何对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整体状态、工作进展及实际效果进行有效的质量评价与效果分析,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一、影响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主要因素及实践类型

1.影响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主要因素。(1)专业背景影响实践的内容。许多高职院校教师从学校到学校的专业经历,必然导致他们欠缺专业技能、职业岗位能力、企业生产管理及社会服务能力。高职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得以实施的关键,因此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参加社会(企业)实践成为必然。(2)技术职称决定实践的要求。不同层次的教师所应具备的能力应有所不同,相应的实践要求也不一样。

3)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与技术职称有相同的意义,工作时间长短与能力成一定的正比关系。(4)企业经历决定了实践的层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要求专业教师的企业背景或岗位实践经历,是与行业、职业岗位的技能及水平相对应的。

2.建立分层分类的教师社会(企业)实践活动体系。第一,按不同的专业,可将教师实践分为工程技术、设计制作、管理服务、公共教育四类活动。专业类别不同,实践的内容、要求也不同。第二,按技术职称,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实践类别。

初级职称以顶岗实践为主,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中级职称以技术或社会服务为主,开展咨询指导、规划设计、设备或技术改造等工作,进行科技研发,编写校企合作的教学标准和教材;高级职称以企业兼职为主,从事科技研发、专利开发、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担任企业的顾问等工作,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与研发,参与行业企业标准的制订、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第三,按企业经历,可根据无企业经历决定实践的时间、内容。可根据教师的职称、专业情况分类安排实践内容,原则上按教师的企业经历和技术职称开展不同的实践项目,无企业经历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应到企业顶岗实践,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到企业从事技术服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到企业兼职或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二、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质量评价内容

专业教师的社会(企业)实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企业与学校的合作、结合工作过程进行的与专业和课程有关的实践内容、教师实践对个人和专业建设所起的作用。这也是评价教师专业实践效果的主要内容。

1.实践的目标与要求。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目标在于,通过与行业、企业的沟通,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与专业能力,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同时也通过了解企业文化及人才需求,使教师能明确社会需要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的关系,进而将理论教学与企业实践相结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2.企业的条件与选择。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是联系学校和企业的平台。企业的选择应与基地建设相结合,要考虑企业的生产规模、影响力、与专业岗位的对口情况、涵盖的生产学习过程,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单位或岗位必须与教师的专业或从事的教学工作有密切的相关性。

3.实践的项目与内容。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教师实践的项目与内容各有侧重,工程技术类的实践是以生产过程与技术服务为载体,设计制作类的实践以企业产品及生产项目为载体,管理服务类的实践以文化建设与活动策划为平台,公共教育类的实践以专业服务与员工培训为平台,专业教师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从简单项目到综合项目,逐步实施。

4.实践的时间与形式。集中实践和常规实践要紧密结合。专业教师每年的实践时间是由实践项目的完成情况而定的,各专业可视教学情况、企业需求及项目需要等酌情安排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对于顶岗类实践,可鼓励教师利用不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时间或假期集中完成。

5.实践的作用与效果。学校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应对教师实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内容包括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实践管理过程材料、出勤情况、实践工作实绩、实践总结报告、实践考核表等,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评优、职称晋升的依据。

三、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质量评价标准

质量评价标准分一、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若干观测点,每个观测点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进行四级评定,B级权重为0.8D级权重为0.6,观测点的分值等于标准分值乘以实际评分等级的权重,总分为所有观测点得分的累加值。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课程设计、实训教材、岗位实践、实习带教等。

四、完善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评价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教师社会(企业)实践质量评价体系。首先,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工作要从学校长远发展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出发,与教师培养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内涵建设、课程建设、校外基地建设、科技服务等有机结合。其次,客观评价教师社会(企业)实践工作实绩,注重分析校院两级管理与监控效果、教师社会(企业)实践实施效果及其对教师发展和专业建设的作用。最后,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规范教师的社会实践工作,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2.对教师社会(企业)实践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做到实践项目个性化、实践形式多样化、实践成果有效化。建立高级职称教师实践项目的申报制度,即在社会实践开始之前,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中要明确成果的内容、合作企业、合作时间以及成果形式。在不考核出勤情况的基础上,以成果认定的形式来考核其参加社会实践的成效。骨干教师和高层次教师要在校企深度合作、科研开发、实践成果等方面有所建树,并在项目合作、成果推介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要保证年轻教师下企业的时间和质量,为其专业成长和个人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重点考察教师实践对个人发展和专业建设的作用。要重点从实践能力与科研能力的提升,促进校企合作、课程与基地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管理等层面考察教师实践对个人发展和专业建设的作用,对新教师要与其专业技能考核相挂钩。

4.以专业教师社会(企业)实践的督查为契机,开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评价和兼职教师状况等调研工作。例如,对企业自身发展与接受学生的情况、企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企业对专业建设情况的评价(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状况、学生技能、校企合作)等进行调查,以加强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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