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校企合作的形式、特点与发展趋向

[日期: 2012-08-31 ] [点击数: 547 ] 来源: 比较教育研究 2012年第2期   作者:

校企合作是促进高校科技与知识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及构建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德国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形成了一种双赢的格局。从高校方面来看,与企业的合作有助于推进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更新教学内容,获得额外的资金资助,帮助教师和学生了解实践领域的最新发展,促进高校科技和知识的转化,以及拓展科研人员在高校内外的发展空间。从企业方面来看,与大学的合作有助于加快企业创新进程,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保证员工掌握市场需要的技能,招聘到符合企业需要的后备人才,降低独立科研的风险,开拓新的发展领域。因此,在德国,无论是大学还是企业都十分积极地开展校企合作。本文介绍了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并指出了德国经验对我国高校的启示。

一、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校企合作的形式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与企业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八种,主要表现为企业在不同的层面上参与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活动。

第一,企业向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应用科学大学的各个专业都将实习作为课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完成实习方能毕业。实习由学生直接与企业联系。同时,学校也设立“实习办公室”为学生提供实习信息和申请指南方面的帮助。德国企业一般会将所提供的实习岗位以招聘广告的形式发布在自己的网站上。总的来说,德国企业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方面比较积极。例如,德国铁路公司(Deutsche Bahn AG)每年提供的实习岗位多达600个。这不仅仅是因为德国企业对于后备人才培养具有传统的社会责任感,而且是因为企业确实可以从中获益,比如可以藉此找到符合企业需要的员工,培养未来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第二,企业向学生提供毕业设计岗位。应用科学大学的学生多数选择在企业中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即以解决企业中的实际问题作为论文研究的题目。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时除了得到大学导师的指导之外,还会得到企业方面相关问题领域专家的辅导。双方会为此签订一个专门的合同来约定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通常来说,在企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比例为60%~70%。在有些学校,如豪特灵恩应用科学大学(Hochschule Reutlingen)和慕尼黑应用科学大学(Hochschule für Angewandte WissenschaftenMünchen),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90%以上。毕业设计也是由学生自己直接向企业提出申请。与此相应地,德国企业一般会以招聘广告的形式在自己的网站或专业的招聘网站上发布需要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或设计的主题及内容。

第三,企业参与大学的项目教学。项目教学是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学生在学习期间通常需要完成至少一个项目工作(Pro-jektarbeit)。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有时也会持续多个学期。项目往往要求学生(有时甚至是不同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小组(5~8人)来共同完成。提出项目题目的可以是教授、校外特聘讲师或学生自己,也可以是参与的合作企业。企业往往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企业中的一些小规模的问题,并会安排专业人员与大学教授一起辅导学生完成此类项目课题。

第四,企业是大学应用科研项目的资助者及合作科研伙伴。德国企业投入科研的资金近年来呈增长的趋势。2008年,德国经济界投入科研和发展的资金为573亿欧元,比2007年增长了7.3%。其中有一大部分资金投向了高校。明斯特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Münster)在2009年共获得1079万欧元的第三来源资金,其中来自经济界的资金占45%。与此相应地,明斯特应用科学大学在与企业的合作中也非常活跃。例如,它与西门子公司(Siemens AG)合作研究网络电话的信号标准化,与原材料生产商(Bayer Material Science AG)、粘合剂生产商(Henkel Teroson GmbH)以及应用这种材料的企业一起研究用于钢材黏结的粘合剂;与易阿迪斯公司(EADS Astrium GmbH)一起为国际空间站(ISS)生产氧气更新器;与德国铁路公司一起发展一种用于由预应力混凝土构成的铁路枕木的检验系统。另外,德国政府设立了专门用来资助应用科学大学与企业合作科研的项目,并且以企业的参与为申请前提。因此,企业除了委托大学进行科研之外,也以合作伙伴的形式与应用科学大学开展联合科研。

第五,企业是大学双元制专业的合作伙伴。许多应用科学大学都和企业共同开设双元制专业。在这些专业中,申请者首先要经过企业的筛选,获得企业提供的培训合同和资助,方有可能被大学录取。双元制专业的理论教学部分在大学完成,实践教学部分则在企业完成,分别为期3个月,轮流进行。为了让企业的实践教学和大学的理论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学校方面会和企业负责培训的人员进行专门的沟通和协调。当然,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资格参与双元制项目。企业要想成为高校的双元制项目伙伴,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例如,柏林经济与法律高校(Hochschule für Wirtschaft und Recht Berlin)有460多家双元制专业的合作伙伴。该校设有专门的双元制委员会负责审核企业的资质,检查企业在培训内容和人员方面是否具有参与双元制教学的资格。

第六,企业参与大学的师资建设。在应用科学大学中,有一部分教师是来自于校外(企事业单位)的特聘讲师(Lehrbeauftragter)。例如,柏林经济与法律高校有156名教授、495名校外特聘讲师。卡尔斯鲁厄技术和经济高校(Hochschule Karlsruhe Technik und Wirtschaft)有176名教授、330名校外特聘讲师。这些校外特聘讲师将实践中的最新知识和问题带到高校,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兼职讲师数量虽然多,但是他们每周的授课时间要比教授少很多。应用科学大学的教学主要还是由教授们来完成,他们每周的授课时间约为16~18小时。除了校外特聘讲师之外,德国企业还单独资助或与其他企业一起在应用科学大学中资助设立基教授席位(Stiftungsprofessur)。例如,明斯特应用科学大学有4个基教授席位:技术矫形外科学、后勤学、可持续性营养学/营养生态学和不动产生命周期管理,由12家不同的企业单独或联合资助。

第七,企业在大学设立或资助实验室和研究机构。德国企业历来重视依靠应用科学大学的科研力量来从事相关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工作。为此,他们会选择单独资助或与其他相同行业的企业共同资助在某一所大学设立专门的实验室或研究机构。例如,巴斯夫公司(BASF)与明斯特应用科学大学共同建立了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此外,还有的企业选择与多所高校合作成立研究中心。德国各州政府也大力支持此类校企合作,并将其视为提升地区科技创新力的重要举措。代表性的例子是由下萨克森州政府和大众汽车公司共同设立的、由布朗斯威格科技大学(TU Braunschweig)和奥斯特伐利亚应用科学大学(Ostfalia HAW)等12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组成的“下萨克森车辆科技研究中心”(NFF)。

第八,企业参与高校管理。应用科学大学的高校理事会(Hochschulrat)中有许多来自经济界的人士,代表经济界的利益和社会需求。他们参与决定高校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设置。另外,在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学校(比如慕尼黑应用科学大学),学院层面还设有咨询委员会(Beirat),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咨询委员会负责就新专业的开设和教学内容的选择提供咨询。除了上述的主要形式之外,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校企合作还包括由应用性科学大学向企业的员工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此外,有些企业和企业联合会也会结合自身的人才需求主动寻找高校一起开设针对自己行业需求的专业。例如,爱德卡集团(EDEKAGruppe)、贝克啤酒酿造厂(Beck&Co.)、卡夫食品公司(Kraft Foods)、德国零售贸易联合会(Einzelhandelsverband)、不来梅商业联合会(Handelskammer Bremen)以及北海地区零售贸易联合会(Einzelhandelsverband Nordsee)与不来梅应用科学大学(Hochschule Bremen)共同开设了“贸易管理”专业,专门培养消费品经济领域的人才。

二、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校企合作的特点

与发展趋向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具有形式多样的特点。除此之外,两者之间的合作涉及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等不同方面,以及学生、教师、学校和政府等不同层面的参与主体,表现出全方位和立体式的特点(如下页图所示)。在这里,教师通过合作科研、提供咨询、参与产品或解决方案的开发服务企业;学生通过实习、实践项目、完成毕业论文和参加双元制项目融入企业;学校则通过成立“跨学科的能力中心”将全校的科研实力和服务能力整合起来,面向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并为此成立了专门的科技转化公司,推动校企合作的开展。政府也通过不同的资助项目或政策推动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不同参与主体形成了一种相互促进的局面。教师与企业的联系和合作为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设计带来了便利,而从学生的实习、学期项目和毕业设计中往往会衍生出进一步的校企合作项目。学校则通过开放资源(研究人员、实验室等)、成立“跨学科的能力中心”,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一个支持性的平台。政府则在宏观的层面上为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创设便利的环境和条件。

 

教学

科研

管理

学生层面

实习

 

毕业设计

双元制专业

项目教学

资助科研项目/合作科研伙伴

教师层面

校外特聘讲师/基金教席

为企业提供咨询/问题解决方案

 

高校理事会/咨询委员会

 

学校层面

资助设立实验室/研究机构

目前,德国高校与企业的关系正在从零散式的合作关系转向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联盟关系(Strategische Allianz)。德国联邦政府也大力支持高校与企业建立这种战略性伙伴关系。2007年,德国联邦教育与科研部(BMBF)和德国科学资助者协会(Stifterverband für die Deutsche Wissenschaft e.V.)联合组织了名为“高校与企业的交流过程”(Austauschprozesse zwischen Hochschulen und Unternehmen)的竞赛,奖励和资助那些在校企合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高校。此外,联邦教育与科研部还设立了长期的专门资助项目。例如,“应用科学大学与企业的合作研究”(FHprof Unt)资助项目就旨在增强应用科学大学作为企业合作伙伴的优势,加速知识和科技由大学向企业的转化,培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毕业生。提交申请的高校需要至少与一家企业和另外一个单位(如综合性大学、应用科学大学、研究机构或政府机关等)合作,而参与企业至少要承担20%的科研成本。在德国政府的鼓励和引导下,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三、经验与启示

从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校企合作的经验可以得出三点启示,供我国高校参考。

第一,促进实现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校企合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不同方面开展校企合作,由学生、教师、学校、中介组织(如各行业联合会)和政府等主体分别以自己的方式支持或参与校企合作,以形成相互补充和促进的整体协同效应。

第二,高校可以有针对性地与地区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我国的高校,特别是有条件的行业特色型高校可以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与企业建立战略联盟的经验,积极谋求与地区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建立战略联盟关系。这既有助于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科研的应用性,培养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也有助于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第三,争取实现双赢的校企合作局面。德国校企合作的成功与德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德国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感、应用科学大学科研实力以及德国学生的能力水平等因素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不过,其中最关键的原因还是德国的校企合作形成了一种双赢的良性格局,因而双方都有内在的动机参与校企合作。

德国的经验说明,人们不能简单地指望通过税收、行政或其他手段“迫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而应该让企业从校企合作中切实获益,激发其内在的合作动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可持续的、有效的校企合作,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无疑需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高校、教师和学生等各方的全面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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