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以下简称“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八八倡议”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着力研究我省职业教育以及相关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助力浙江职业教育超前发展、创新发展,为实现浙江“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级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基地课题分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最多不超过3项)和基地自设课题(不超过申报数的10%)两类。
课题资助经费由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经费列支,其中,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每项4万元,基地自设课题每项0.8万元。研究经费分期拨付,首期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经费待课题结题后拨付。
三、课题申报及立项
1.本年度基地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主要围绕“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倡议与政策”“职业院校创新发展与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现代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个研究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2.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当年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社科项目且主题相同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以系列著作的形式申报课题的基地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不受限)。申报过程中如发现课题负责人存在违规行为,中心将违规行为通报负责人所在单位,并限制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申报数量。
3.基础研究要追踪职业教育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要求在立项后2-3年内完成,最迟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应用性基础研究要紧紧围绕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倡议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要求在立项后1-2年内完成,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要有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4.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0日-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5.各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收取本单位的基地课题申报材料,《课题申报表》(1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9份)和《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1份,纸质材料寄至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术部;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mve2012@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基地课题申报”字样。
6.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申报表和汇总表请从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7.评审程序:基地课题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由基地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在中心官网公布课题评审情况、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
五、课题管理
立项的基地课题,必须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或《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课题管理办法等请直接登录中心网站中的“规章制度”查询(网址:http://www.cmve.cn/column.asp?/=117,504)。
六、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1.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同时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1篇以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发表在SCI、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2016年(修订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的外文期刊的论文,需所在单位提供审核意见,同时提供论文的中文译稿和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收录证明等材料。
3.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动认定为结题:
(1)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上;
(2)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4.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项材料包括研究成果,报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基地及其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照结项标准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验收结项手续。结项材料包括:
(1)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著作8本(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1份。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
(3)符合自动认定结题条件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课题结项手续。
5.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斌 邵建东
邮 箱:cmve2012@126.com
电 话:0579-82265079、82232899(传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图书信息大楼1105室
邮 编:321007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及活页.doc
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10月20日